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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7-05-10
伟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6号)核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1,7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15.39元/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1,7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29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伟隆股份”,股票代码“00287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700万股社会公众股将于2017年5月11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7年5月11日
3、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4、股票代码:00287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6,8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7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1,700万股新股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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