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2
苏垦农发: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部门和文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批复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文号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135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苏垦农发”,证券代码“601952”;其中本次发行的26,000万股股票将于2017年5月15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7年5月15日
(三)股票简称:苏垦农发
(四)股票代码:60195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6,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6,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3,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本次合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6,000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农垦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航天投资、诚鼎创投、千壹投资、诚鼎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注:若在承诺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