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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17-05-15
雷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雷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25号文核准,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2,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22,000,000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9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0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305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雷迪克”,股票代码“300652”,本次公开发行的22,000,000股股票将于2017年5月16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7年5月16日
(三)股票简称:雷迪克
(四)股票代码:300652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8,000,000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2,000,000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八)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九)本次公开发行的22,000,000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本次发行公开发行新股22,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十一)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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