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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7-07-03
惠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仅限于新股发行,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7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311.76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根据向询价对象询价结果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7月12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相关提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HONGBO YAO和HUIFANG CHEN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股东广州市延和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视野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耀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广州安洪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杜小汉、何俊宏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姚宏远、陈焕新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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