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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飞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7-03-27
今飞凯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5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9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今飞凯达”,股票代码为“00286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3.06%;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0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6.94%。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2017年3月27日(T-6日)前20个交易日(含)持有深市非限售A股日均市值为6,000万元(含)以上。
3、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财通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关联关系核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T-4日)及2017年3月30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网下发行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价格申报并填写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每个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如市场发生突然变化需要调整估值、经办人员出错等)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财通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5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5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1,000万股。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10家。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4月6日(T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必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4月6日(T日)参与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缴付申购资金。
2017年4月10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于2017年4月10日(T+2日)8:30-16:00,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4月10日(T+2日)16:00前到账。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违约相关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4月6日(T日)。在2017年3月3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在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2017年4月5日(T-1)日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在2017年4月6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2017年4月10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网上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于2017年4月10日(T+2日)履行缴款义务,需确保其证券资金账户在2017年4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4、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
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完成双向回拨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初步配售:
①、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同类配售对象获得配售的比例相同:
(1)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为A类投资者;
(2)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为B类投资者;
(3)所有不属于A类和B类的网下投资者为C类投资者。
②、本次网下发行数量不低于50%优先向A类投资者配售。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在保证A类投资者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的前提下,预设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20%优先向B类投资者配售。若按上述预设比例配售,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低于B类投资者,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可以调整A类投资者和B类投资者的预设比例。
③、若网下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配售:
(1)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50%时,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2)当A类投资者的申购总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50%时,A类投资者全额配售;B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C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配售给获配数量最大的A类投资者;若配售对象中没有A类投资者,则零股配售给获配数量最大的B类投资者;若配售对象中没有B类投资者,则零股配售给获配数量最大的C类投资者。若获配数量相同,则按照申购时间先后配售给申购时间早的投资者;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则以投资者申购时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记录先后顺序为准。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该投资者的配售股份超出其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按前述规则顺序配售给下一投资者,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④、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网下投资者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⑤、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之后),中止发行。
⑥、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中止发行。
本次网下最终配售结果将根据网下缴款情况确定。
15、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财通证券将及时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3月27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摘要》”)、《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7、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7年3月27日(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资料
T-5日
2017年3月28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资料(12:00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备案截止日(12:00截止)
T-4日
2017年3月29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7年3月30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7年3月31日(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
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7年4月5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4月6日(周四) 网上申购日(9:15-11:30
,13:00-15:00)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4月7日(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4月10日(周一)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
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16:00)
T+3日
2017年4月11日(周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4月12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①、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②、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③、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④、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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