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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通信IPO二次上会获通过 东方花旗证券保荐
2017-07-05
纵横通信IPO二次上会获通过 东方花旗证券保荐
中国网财经7月5日讯 证监会网站昨日晚间披露的《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0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通信”)IPO获通过,保荐机构为东方花旗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纵横通信是一家集通信工程建设服务、网络优化、软件产品研发、增值业务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曾于2014年就计划上市,当时的招股书显示,拟登陆深交所,保荐机构为申银万国。2015年6月份证监会发布的消息显示,公司首发申请未获通过。
发审委会议对纵横通信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五个方面,首先,纵横通信代表进一步说明:(1)对外采购劳务的定价方式,是否履行招投标程序,对外采购劳务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对外采购劳务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者供垫费用的情形;(2)为公司提供劳务的供应商是否需要具备相关的服务资质,劳务分包工作的具体内容,劳务人员是否实际从事了需要相关业务资质才能从事的工作;(3)主要劳务采购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劳务的具体情况,为公司提供劳务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情况,是否存在专门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服务的供应商;(4)纵横通信及主要股东、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与劳务采购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
2、纵横通信未将苏维锋配偶林爱华认定为共同控制人的原因、理由和依据;结合林爱华在发行人持股情况和任职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夫妻为法定一致行动人等情形,说明上述认定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3、纵横通信客户集中的原因,是否属于行业共有特点;报告期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变化的原因以及前五名客户变化的原因,并结合行业状况、前五名客户的市场地位以及相关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发行人与前五名客户交易的可持续性;与中国移动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其他关联关系;发行人与中国移动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公司是否对中国移动存在重大依赖;(4)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发行人已经和将要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4、纵横通信各期末存货金额及占比较大、存货周转率大幅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与变动的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的收入、成本变化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公司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与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变化情况的匹配性;存货中已完成未验收劳务金额较大且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各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已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5、2016年来自浙江地区的室内分布系统技术服务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与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信通信)终止联合承包等业务合作,对业务经营是否产生不利影响;对虹信通信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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