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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回应美图蔡文胜:缴税凭证未必是股权转让税款
2017-06-22
举报人回应美图蔡文胜:缴税凭证未必是股权转让税款
6月22日凌晨,针对蔡文胜此前关于并未偷逃税款的声明,举报方作出回应称,该缴税凭证无法证明是按股权转让协议的金额缴纳了相应税款,蔡文胜避实就虚,并且涉事甚深。
举报方称,蔡文胜此前发布声明表示,其于 2013 年将四三九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转让给骆海坚和西藏晨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但至今仍未完整披露诸如转让价格等股权转让信息,所谓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也无法证明是按股权转让协议的金额缴纳了相应税款。
针对蔡文胜此前关于并不认识举报人的说法,举报方称双方并不是像其所说的那样没有交集,在2012年6月上海鼎麟公司投资游家网络(后改名4399)时,蔡文胜是游家网络的第一大股东,举报人蒋和平、李胜利正是上海鼎麟的股东。
关于蔡文胜此前提到自己当前只持有4399的1.36%的股权份额的说法,举报人也有疑问,称根据蔡文胜之前在公安部门侦查邵晓舒挪用上海鼎麟资金案件中提供的证词,即其在2013年-2014间,从邵晓舒拿到近亿元,为上海鼎麟代持4399股份2.4%的股权,这个说法跟声明文件中提到的占有1.36%的股权的说法,存在矛盾之处。
举报人就这一问题,追问蔡文胜:“如果没有代持,蔡文胜在公安部门的陈述是否涉嫌伪证罪?如果确有代持,请问如何代持?是否已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披露代持行为?”
在该回复声明文件中,蔡文胜被称为是“涉事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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