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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06-20
君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的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均为公司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93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6月21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阿华、陈惠菊、张君波及其控制的宁波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君波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3)股东宁波君之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2015年9月22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担任发行人董事的胡立波、张逸鹏承诺:自2015年9月22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限售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50%。
(5)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行人控股股东宁波君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他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君波、胡立波、张逸鹏承诺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张阿华、张君波、胡立波、张逸鹏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以上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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