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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7-06-19
旭升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160万股,全部为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38%。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6月2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0,06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3、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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