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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8-08-06
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康辰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08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人”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康辰药业”,股票代码为“60359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59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康辰药业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广发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广发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IPO规则及通知中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申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2018年8月6日(T-6日)前20个交易日(含)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为5,000万元(含)以上。
  3、本次发行数量4,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6,000万股。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4、广发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广发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关联关系核查表。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8年8月8日(T-4日)及2018年8月9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每个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股数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总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广发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800万股。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8月13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0、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T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
  (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018年8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获配应缴款情况,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8年8月16日(T+2日)16:00前到账。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11、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2、本次网上申购日为2018年8月14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18年8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2018年8月14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018年8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上中签结果。2018年8月16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新股申购部分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4、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广发证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8年8月6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8年8月6日(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网下投资者(A类投资者除外)
   提交电子版承诺函、
   关联关系核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
  T-5日
  2018年8月7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A类投资者除外)
   提交电子版承诺函、关联关系核查表
   及其他核查资料(17:00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完成备案截止日(当日12:00前)
  T-4日
  2018年8月8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3日
  2018年8月9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8年8月10日(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
   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8年8月13日(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8年8月14日(周二) 网上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8年8月15日(周三)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8年8月16日(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16:00)
  T+3日
  2018年8月17日(周五)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8年8月20日(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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