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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01-19
镇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总额的25%,为2,557.63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月20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0,230.5089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赵立渭、范其海、范晓梅、翁巍、蔡劲松、宋涛、尤佩娣、冯鲁苗、杨相益、盖晓冬、金燕凤十一名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所持本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二、担任公司监事的张一钢、余瑾两名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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