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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17-01-18
利安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04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00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300万股,网上发行2,7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4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利安隆”,股票代码“300596”,其中本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股票将于2017年1月19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行人网站(http://www.rianlon.com)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17年1月19日;
3、股票简称:利安隆;
4、股票代码:300596;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000万股;
7、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8、本次上市股份的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的3,000万股新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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