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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8-07-24
长城军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4,800万股,采取全部发行新股的方式,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3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8年7月2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2,422.84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军工集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做相应调整。
  在其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其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自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第1至第24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第25至第36个月内,若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若在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湖南高新创投、国海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的股份,则届时的减持价格均将不低于公司发行价格的150%,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目前持股数量的50%;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13-24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总数不受限制,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其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24个月后减持公司股份,可以任意自由减持,减持股份总数及减持价格不受限制。若在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华融资产、长城资产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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