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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8-11-27
新疆交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06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为6,500万股,无老股转让。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5,8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发行价格为7.1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57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新疆交建”,股票代码“002941”;本次公开发行的6,500万股股票将于2018年11月2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8年11月28日
  3、股票简称:新疆交建
  4、股票代码:002941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4,500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50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6,5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的6,5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上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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