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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8-03-21
振德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不进行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2018年3月29日(周四)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振德医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截至振德医疗股票上市之日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德医疗股份,也不由振德医疗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款适用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及董事、副总经理沈振东、徐大生)
2、自振德医疗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截至振德医疗股票上市之日己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德医疗股份,也不由振德医疗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款适用于除沈振东和徐大生以外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除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德医疗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德医疗股份。(本款适用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振德医疗上市后6个月内如振德医疗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振德医疗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德医疗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振德医疗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振德医疗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増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本款适用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本公司/本企业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予以处罚。(本款适用于全体股东)
6、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款适用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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