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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05-08
保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保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8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保隆科技”,股票代码为“60319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97”。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0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928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5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6%。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5月4日(T-3日)完成。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87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1.6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6.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22.87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21.66倍,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定价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6,963.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41.0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1,122.32万元,未超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5月9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7年5月9日(T日)09:30-15:00通过申购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请投资者务必仔细确认是否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范围中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未参与初步询价或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拟申购数量一致。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④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9日(T日)09:30-11:30、13:00-15:00。
②2017年5月9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5月5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5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11,000股。如申购数量未超过11,000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5月5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于2017年5月11日(T+2日)16:00前,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5月11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11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②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③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5月9日(T日)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认真阅读2017年5月2日(T-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发行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
2017年5月2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核查文件
T-4日
2017年5月3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核查文件
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T-3日
2017年5月4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0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日
2017年5月5日
(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5月8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5月9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0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0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5月10日
(周三)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5月11日
(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7年5月12日
(周五)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5月15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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