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2
恒锋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5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恒锋信息”,股票代码为“30060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4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40.00%。根据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若启动回拨机制,则会确定相应回拨比例,并调整网上和网下发行最终数量。
4、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入围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7年1月16日(T-4日)至2017年1月17日(T-3日),通过电子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每个交易日的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6、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19日(T-1日)组织本次发行网上路演。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17年1月19日(T-1日)刊登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阶段“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以下简称“入围申购量”)。
9、2017年1月2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1月24日(T+2日)16:00前到账。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月12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11、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7年1月12日
周四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
T-5日
2017年1月13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
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T-4日
2017年1月16日
周一 初步询价起始日初步询价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时间为9:30-15:00)
T-3日
2017年1月17日
周二 初步询价
(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15:00截止)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日
2017年1月18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7年1月19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1月20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7年1月23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1月24日
周二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3日
2017年1月25日
周三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1月26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