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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01-12
法兰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4,000.00万股,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7.32元
发行日期:2017年1月1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0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金红萍、陶峰华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上海志享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陈启松的承诺
陈启松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本人取得发行人股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其他股东的承诺
复星创富、上海诚鼎、无锡诚鼎、希望金汇、润勇投资以及张玲珑、蔡芳钻等8名自然人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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