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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2018-01-25
明阳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路”、“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3,0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7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08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4.9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5.06%,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0元/股。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705.11532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4.94%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0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77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94845797%。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8年1月25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股数,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在刊登《发行公告》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的要求,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进一步核查与确认,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确认最终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统计如下:
2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5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其余4,16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26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1,252,00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投资者的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汇总信息如下:
投资者 有效申购 占总有效 初步配售 占网下 各类
类别 股数 申购数量 股数 发行总量 投资者
(万股) 比例 (股) 的比例 配售比例
公募基金、
养老金和社保
基金(A类) 245,600 19.62% 1,549,736 50.32% 0.0631%
企业年金
和保险资金
(B类) 61,600 4.92% 377,608 12.26% 0.0613%
其他投资者
(C类) 944,800 75.46% 1,152,656 37.42% 0.0122%
总计 1,252,000 100.00% 3,080,000 100.00% —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本次发行未产生零股。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
二、网下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8年1月25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认购。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3、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001999906WXFX300739”,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实时反馈至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主承销商可以通过电子平台查询各配售对象的到账情况;网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电子平台查询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
4、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初步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25310420、0755-82539215
传真:0755-82940546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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