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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永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8-01-08
天永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 1,93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不进行老股转让
发行后总股本: 7,72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18.33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8年1月10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茗嘉投资、实际控制人荣俊林、荣青和荣永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陈丽红和陈还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荣俊林、荣青、吕爱华、陈文杰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公司控股股东茗嘉投资、实际控制人荣俊林、荣青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吕爱华、陈文杰承诺:如本公司(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公司(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的茗嘉投资、荣俊林和荣青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5%;荣永投资和陈丽红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
发行人控股股东茗嘉投资、持股5%以上的股东荣永投资承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按照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比例合并计算,但上述减持不包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一)本企业或发行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二)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的;(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股东陈丽红、陈还其承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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