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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2017-11-21
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7,000万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采用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预计发行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28,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深南电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控制企业中航国际控股持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中航国际控股所持深南电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深南电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中航国际控股持有深南电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公司所持深南电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深南电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深南电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之诚、周进群、王成勇、龚坚、孔令文、张利华、张丽君等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所持深南电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深南电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深南电路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本人担任深南电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深南电路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深南电路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深南电路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4、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谢艳红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深南电路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深南电路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深南电路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深南电路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公司股东聚腾投资、博为投资、欧诗投资及阳正华等三十一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深南电路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深南电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本人已持有的深南电路股份,也不由深南电路回购该等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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