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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7-11-27
科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科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12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科华控股”,股票代码为60316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6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34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4%。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18%;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82%。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17年11月28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2月4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7年12月1日(T-2日)刊登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6、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为2017年11月29日(T-4日)及11月30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机构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的报价应该相同。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东北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15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5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40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7年12月4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T日)9:30至15:00。2017年12月4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申购数量须为:
(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10、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12月5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2017年12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办法》所规定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在2017年12月5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在2017年12月7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2、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3、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东北证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1月27日(T-6日)披露于上交所(http://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7年11月27日(周一)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
核查文件(当日上午9:00起)
T-5日
2017年11月28日(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
核查文件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
完成注册(截止时间12:00)
T-4日
2017年11月29日(周三) 初步询价开始日(9:30-15:00)
初步询价(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T-3日
2017年11月30日(周四) 初步询价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
(截止时间为15:00)
T-2日
2017年12月1日(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
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7年12月4日(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12月5日(周二)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11:30,13:00-15:00)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T+1日
2017年12月6日(周三)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12月7日(周四)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认购资金缴款
(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认购资金缴款
(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17年12月8日(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
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12月11日(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路演及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4)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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