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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17-05-02
保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保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2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8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保隆科技”,股票代码为“60319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97”。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分类代码:C36)。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928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后总股本11,710.075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5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6%。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0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5、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一创摩根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需于2017年5月3日(T-4日)中午12:00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一创摩根提交承诺函及核查材料(相关文件可在一创摩根官方网站www.jpmfc.com下载)。
只有符合一创摩根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承诺函和核查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网下投资者须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5月8日(T-1日)组织安排网上路演。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7、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5月4日(T-3日)0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填报同一个拟申购价格,该拟申购价格对应一个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一创摩根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设为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50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0.01元。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至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和申报序号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10、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入围数量。
1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5月8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2、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9日(T日)的0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投资者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17年5月11日(T+2日)缴纳认购款。
13、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9日(T日)的09:30-11:30、13:00-15:00。
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可于2017年5月9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在2017年5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7年5月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在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2017年5月11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付认购款。
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14、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7年5月11日(T+2日)0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5月11日(T+2日)16:00前到账。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5月11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1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15、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下列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相关安排以及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5月2日(T-5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
2017年5月2日
(周二)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核查文件
T-4日
2017年5月3日
(周三) 网下投资者提交承诺函及核查文件
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
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T-3日
2017年5月4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初步询价期间为0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日
2017年5月5日
(周五)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5月8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5月9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0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0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5月10日
(周三)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5月11日
(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7年5月12日
(周五)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5月15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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