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4
天马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6.21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月5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总量不超过:5,3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1,2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及股东陈庆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股东天马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天马集团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3、担任董事的股东郑坤、林家兴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4、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张蕉霖、姚建忠、许梦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5、担任监事的股东何修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担任监事的股东骆福镇、陈金忠及原监事黄国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其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股东柯玉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8、股东刘宝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股的除外。
9、除上述股东和华宝投资外的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全体股东还承诺: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10、股东华宝投资承诺:自天马集团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天马集团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天马集团股份,也不由天马集团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其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相关情况,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至回购完成之日延长全部股份锁定期3个月,未履行上述回购承诺而获得的收入,归天马集团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