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4
荣晟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3,168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0.44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月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668万股
本次发行股份方案:本次拟发行不超过3,168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冯荣华、张云芳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冯晟伟、冯晟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陈雄伟、陆祥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股东冯荣华、陈雄伟、陆祥根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在本人担任荣晟环保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冯荣华、张云芳夫妇、陈雄伟、陆祥根除遵守上述承诺外,还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