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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容冷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8-11-16
海容冷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海容冷链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35号文核准。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2.2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本次发行全部采用网上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及配售。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海容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187。
  4、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即无老股转让情形。
  5、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32.25元/股,发行新股2,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29.75万元,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8,670.25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2018年11月15日(T-2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网上申购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11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8年11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20,000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8年11月15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11月21日(T+2日)公告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T+4日公告《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担的最大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600万股。
  9、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8年11月15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2、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8年11月15日
  (周四) 刊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8年11月16日
  (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8年11月19日
  (周一)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8年11月20日
  (周二)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2018年11月21日
  (周三)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3日
  2018年11月22日
  (周四) 认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T+4日
  2018年11月23日
  (周五)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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