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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赛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11-07
中新赛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1,67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0.22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1月9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67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创投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深创投控制的企业广东红土、南京红土、昆山红土、郑州百瑞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2)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凌东胜、王明意、赵鸿海、童艺川、李斌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股东南京创昀、南京众昀、南京创沣、南京众沣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监事陈章银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股东南京因纽特、上海融银、杭州众赢、苏州国润、张粤梅、詹春涛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任子行、美亚柏科承诺:
(1)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该部分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其获得发行人该部分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基准日,即2015年6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孰长,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若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其持有发行人该部分股份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已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前海投资基金承诺:
(1)若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即2016年1月7日)不满十二个月的,自2015年6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与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孰长,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若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该部分股份完成转让交割之日已满十二个月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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