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9
万里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万里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49号文核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6,0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4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18号)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0万股将于2017年1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万里马”,股票代码“300591”。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因上述相关文件中已披露而未在本公告书中重复披露的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7年1月10日
(三)股票简称:万里马
(四)股票代码:300591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4,00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6,0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6,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