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0
盐津铺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3,100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预计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100万股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的相关安排:不超过6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月19日(周四)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400万股,具体数量根据新股发行数量及老股转让数量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学武、张学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湖南盐津铺子同创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张学武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企业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张学武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张学武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张学武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股东湖南昊平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张学文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张学文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昊平投资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张学文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昊平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张学文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昊平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自然人股东胡祥主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内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自然人股东战颖承诺:自盐津铺子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盐津铺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盐津铺子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盐津铺子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及时向盐津铺子申报本人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