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0
中国银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不超过600,000,000股,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5.92%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81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月11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137,258,757股,其中A股不超过6,446,274,124股,H股3,690,984,633股
境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446,274,124股
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3,690,984,633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汇金公司和控股股东银河金控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这些股份。其中,银河金控同时承诺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交易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不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股东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33家法人以及王建国和王建生等3位自然人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这些股份。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法人以及王建国和王建生等3位自然人同时承诺自持股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权;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审慎性监管要求及《关于修订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10]50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孰长原则确定持股期限,如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变化的,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针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承诺遵守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限的要求,如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变化的,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遵守《商业银行法》、《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限的要求,如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变化的,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期限本次发行时,本公司国有股东银河金控、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法人以向社保基金理事会转持股份形式履行转持义务。根据规定,社保基金理事会将承继这些国有股东对转持股份的禁售义务。
联席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