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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9-05-06
帝尔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1、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5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帝尔激光”,网上申购代码为“300776”。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653.60万股。网上发行1,65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7.7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95,429.26万元,净额为86,635.26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9年4月30日(T-2日)在《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9年5月7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9年5月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9年4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19年4月30日,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9年4月3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19年4月30日,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6,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6,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9年4月30日(T-2日)日终为准。
(5)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5月9日(T+2日)公告的《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9年5月9日(T+2日)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9年4月30日(T-2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和发行人网站(www.drlaser.com.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0、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19年4月30日(周二) 披露《招股说明书》、《上市提示公告》、
《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9年5月6日(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9年5月7日(周二)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9年5月8日(周三)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2日
2019年5月9日(周四)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中签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9年5月10日(周五) 认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金
交收账户
T+4日
2019年5月13日(周一)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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