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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18-06-22
锐科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83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2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股票数量3,2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其中,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2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8,800,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00%。发行价格为38.11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289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锐科激光”,股票代码“300747”。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200万股股票将于2018年6月25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8年6月25日
  3、股票简称:锐科激光
  4、股票代码:30074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8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新股股票增加的股份:3,200万股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3,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9、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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