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4
日月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94号”文同意注册,内容如下:
1、同意日月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日月明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日月明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013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日月明”,股票代码为“300906”,本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股票,将于2020年11月5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0年11月5日
(三)股票简称:日月明
(四)股票代码:30090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000.00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000.00万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无
(十)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上市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2.1.2条中“(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发行人2018年、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486.92万元、6,223.9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03.85万元、5,391.78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的上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