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0
华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2,170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0年7月29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的总股本:不超过8,67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并同时担任董事的徐华东、CHUILAP LAM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控股股东Engineus Power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上海冠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股东厦门中科招商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智德盛银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陆晋泉、颜敏颖、章克勤、林继阳、黄益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宏霞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在华丰动力职务调整或离职而发生变化。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