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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19-01-07
罗博特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核准文件及其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8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价格为21.56元/股。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8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罗博特科”,股票代码“300757”,本次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1月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时间较短,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9年1月8日
(三)股票简称:罗博特科
(四)股票代码:300757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锁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颉昇”)、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骏投资”)承诺: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军、王宏军、夏承周承诺:
(1)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条承诺不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二)其他股东的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徐龙、李洁、上海能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能骏投资”)、上海颂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颂歌投资”)承诺:
自本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已发行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朱文斌、杨玲花、张晓茜、李晓燕、张飞、徐芳、贾宇鹏、张才山、邓强富、刘勇、周小江、闫德强和刘全省承诺:
自本承诺人出具承诺函之日起至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科骏投资的出资份额,也不由科骏投资回购本承诺人持有的该部分出资份额。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锁定承诺
1、本公司董事张建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伟彬、杨雪莉通过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事任政睿通过上海能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人出具承诺函之日起至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科骏投资/能骏投资的出资份额,也不由科骏投资/能骏投资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出资份额。
(2)本承诺人间接所持公司的股份在相关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本条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2、本公司监事张学强通过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承诺如下:
(1)自本承诺人出具承诺函之日起至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科骏投资的出资份额,也不由科骏投资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出资份额。
(2)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承诺人任职公司监事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除上述(七)、(八)外,本次上市股份无其他锁定安排。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新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万股) 总股本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苏州元颉昇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430.00 30.38% 2022年1月8日
李洁 904.20 11.30% 2020年1月8日
上海科骏投资
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677.40 8.47% 2022年1月8日
夏承周 672.00 8.40% 2022年1月8日
上海颂歌投资
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600.00 7.50% 2020年1月8日
徐龙 489.60 6.12% 2020年1月8日
上海能骏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226.80 2.84% 2020年1月8日
小计 6,000.00 75.00% -
项目: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股东名称:网上发行的股份
持股数量:2,000.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
可上市交易日期(非交易日顺延):25.00%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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