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待申购列表
长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2018-09-25
长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1、长城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10,340,53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80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长城证券”,股票代码为“00293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10,340,536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3,103,405,351股,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不低于10.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17,238,536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3,102,000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0月16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8年10月15日(T-2日)刊登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31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6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为8,923,790万股。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8年10月17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联席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6.31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联席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2018年10月1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10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8年10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93,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8年10月19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0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8年10月1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8年10月17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
  11、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8年9月25日(周二) 刊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8年9月28日(周五) 刊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8年10月9日(周二) 刊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2日
2018年10月15日(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8年10月16日(周二)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8年10月17日(周三)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8年10月18日(周四)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8年10月19日(周五)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8年10月22日(周一)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8年10月23日(周二)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
  1、T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均指交易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网下申购,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联系。
  3、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