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待申购列表
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11-01
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盘龙药业”,股票代码为“002864”,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0月30日(T-3日)完成。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11月2日(T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7年11月2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按照规定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10.03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T日,周四)9:15-11:30、13:00-15:00。
2017年11月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0月31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一定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市值计算规则参照《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所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10月3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500股,且同时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在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效,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10月31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于2017年11月6日(T+2日)16:00前,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1月6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7年11月6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及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特别提醒,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1月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7年11月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来确定。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1月25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7年10月25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
T-5日
2017年10月26日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T-4日
2017年10月27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9:30开始)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T-3日
2017年10月30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
2017年10月31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11月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11月2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11月3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11月6日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3日
2017年11月7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11月8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新股分析
 
公告速递
 
您的意见是我们的动力
您的意见及建议:
您的姓名:
您的联系方式:
提 交
非常感谢您对钱龙软件支持,我们会继续努力,做到更好!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