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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7-12-04
科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拟发行股数:不超过3,3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4%。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16.75元,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3,34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洪民,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在股份公司任职期间,将向股份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
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小科、股东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本企业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2)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持有股份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其他股东上海斐君钽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尚颀增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尚颀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正海聚弘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霞作出如下承诺:本企业/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洪民,共同实际控制人陈小科,股东江苏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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