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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景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08-21
东珠景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6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1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东珠景观”,股票代码为“60335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网上申购简称为“东珠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35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日9:30-15:00。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69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1.5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38.4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7月26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8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3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6.7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按本次发行价格18.18元/股、发行新股5,69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03,444.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742.9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3,701.29万元,未超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7年8月22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拟申购数量一致。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④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T日)9:30-15:00。
②2017年8月22日(T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8月1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8月1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21,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7年8月2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8月24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8月2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8月2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会及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告。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7年7月31日
(周一)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一次)》
2017年8月7日
(周一)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7年8月14日
(周一) 刊登《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2日
2017年8月18日
(周五)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8月21日
(周一)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8月22日
(周二)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8月23日
(周三)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8月24日
(周四)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16:00)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日
2017年8月25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8月28日
(周一)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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