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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7-04-25
雷迪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52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票简称为“雷迪克”,股票代码为300652,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申购。雷迪克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2,2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后流通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网下初始发行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即1,320万股;网上初始发行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即880万股。网上和网下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17年4月27日(T-5日))的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国金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
只有符合国金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5月4日(T-1日,周四)组织本次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7年5月3日(T-2日,周三)刊登的《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本次发行不安排网下公开路演推介。
6、本次网下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T-4日)和2017年5月2日(T-3日),每日9:30至15:00。符合条件的网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报价,并通过电子平台提交报价。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拟申购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同一网下投资者所管理的全部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拟申购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网下投资者的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20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超出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00万股。
8、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将在2017年5月4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5月5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同时不得超过2017年5月4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的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2017年5月9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0、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并采用按市值申购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T日或之前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并且在2017年5月3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17年5月5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17年5月9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认购。
12、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13、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4、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5、网下投资者存在下列情形的,一经发现,国金证券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2)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3)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4)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6)委托他人报价;
(7)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8)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9)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
(10)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11)机构投资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资格;
(14)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15)获配后未恪守持有期等相关承诺的;
(16)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4月25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本公告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17、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18、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7年4月25日
(周二)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国金证券填报资质审核材料
T-6日
2017年4月26日 网下投资者向国金证券填报资质审核材料
(周三) (网下投资者身份验证截止时间12:00)
T-5日
2017年4月27日
(周四)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备案
(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向国金证券填报资质审核材料
(网下投资者在线申报截止时间12:00)
T-4日
2017年4月28日
(周五)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电子平台9:30-15:00)
T-3日
2017年5月2日
(周二)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电子平台9:30-15:00)
T-2日
2017年5月3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5月4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5月5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申购时间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申购时间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7年5月8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5月9日
(周二)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日(16:00前到账)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日
2017年5月10日
(周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5月11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发行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如初步询价后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网上、网下申购时间相应推迟三周,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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