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最终用户使用许可权协议 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软件最终用户使用许可权协议 重要须知请认真阅读:本《最终用户使用许可权协议》(以下简称为《协议》)是您(个人或单一机构团体)与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有关您本次安装之"软件产品"的法律协议。本"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相关媒体、相关服务及任何印刷材料(以下称"软件产品"或"软件")。您一旦安装、复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软件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件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条件,则应立即将未使用的"软件产品"退回原销售者,并获得全额退款。 软件产品使用许可权协议 本"软件产品"受著作权法及国际条约条款和其它知识产权法及条约的保护。 本"软件产品"只是提供使用许可权,而非转让。 1、 用许可权的授予本《协议》授予您下列权利: ·系统软件。您可以在单一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本"软件产品"的一份副本。如本"软件产品"中的功能使您的单一计算机能够充当网络服务器,则该服务器提供的基本网络服务可由数量不限的计算机或工作站访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储存/网络用途。您可在储存装置(例如网络服务器)上储存或安装"软件产品"的一个副本,其目的只是使您内部网络上的其它计算机能够安装或运行"软件产品";然而,您必须为每台从储存装置安装或运行"软件产品"的计算机都购买并专门配备一份"软件产品"。一份"软件产品"不得供不同的计算机共同或同时使用。 2、其它权利和限制说明: ·对反相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的限制。不得对本"软件产品"进行反相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但如相关法律明文禁止上述限制,则不在此限。 ·各部分的分开。本"软件产品"是被当成一个单一产品而被授予使用许可权,不得将各个部分分开在多台计算机上使用。 ·出租。不得出租或租赁本"软件产品"。若经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则不受此限。 ·软件的转让。您可以永久转让您在本《协议》下的所有权利,条件是您不得保留副本,并将本"软件产品"全部转让(包括所有组成部分、媒体、关联服务和印刷材料、任何更新版本以及本《协议》,且受让人须接受本《协议》的各项条件。如果本"软件产品"属于更新版本,则任何转让必须包括本"软件产品"以前的所有版本。 ·终止。如您未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件,在不损害其它权利的情况下,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将本《协议》终止。如发生此种情况,则您必须销毁"软件"所有版本及其各部分的所有副本。 3、更新版本: ·如"软件产品"属于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另一供应商的另一产品的更新版本,则您只可与该更新版产品同时使用或转让本"软件产品",除非您销毁更新版产品。 ·如本"软件产品"属于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一产品的更新版本,则您只可根据本《协议》使用该更新版产品,而不能使用更新前的版本。 ·如本"软件产品"是一套软件包中一个组成部分的更新版,而您的该软件包许可协议是将其视为一个单一产品,则您只可将本"软件产品"在该软件包下使用和转让,并且不得将其在多台计算机上分开使用。 4、著作权: ·本"软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产品"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印刷材料、及本"软件产品"的任何副本的著作权,均由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供应商所拥有。本"软件产品"受著作权法及国际条约条款保护。因此,您必须将本"软件产品"与任何拥有著作权的资料同样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即您可(a)只为备份或存档目的制作一份本"软件产品"的副本,或(b)在一台单一计算机上安装本"软件产品",但条件是您只为备份或存档目的保留软件原件。 ·您不得复制本"软件产品"随附的印刷材料。 5、双重媒体软件: ·您可以用多种媒体接收"软件产品",无论您用何种类型或大小的媒体接收,您只可使用您的计算机适用的一种媒体。您不得同时在另一台计算机上使用或安装另一媒体。除非您已(按上文规定)永久转让本"软件产品",否则不得将另一媒体出借、出租或租赁给另一用户。 有限担保责任 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保如下: (a)"软件"自交货日起九十日内大致符合附加材料所述的功能。 (b)凡随同"软件"由本公司提供予您的硬件,自交货日起壹年内,于正常使用情况下,绝不致发生材料上或制作上的损坏。凡与"软件"有关的默许担保责任,自交货日起,以九十天为限,与硬件有关的,则以壹年为限。 客户所享有的补偿权 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您所应负的全部责任,以及您所享有的全部补偿权以下列两者之一为限(以何种为准,由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权决定): (a)退还您已付的价款,但不包含已超过服务期限之服务费用。 (b)修正或更换不符合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担保的"软件"或硬件,但应连同您所持有的收据一并退还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如"软件"或硬件的损坏,是因意外事故、不当使用或错误操作所引起的,则本有限担保无效。经更换的"软件"的担保期限为原担保期限的剩余期限或三十天。 无其他担保责任 在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做其他明示或默许担保,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软件"及附随的产品使用手册、书面资料与硬件的适售性或符合特定使用目的的默许担保。 就间接损害不负赔偿责任 最终用户应安全谨慎地使用"软件"。在相关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供应商绝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产品所发生的其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益的损失、营业中断、商业信息的遗失或其他金钱上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即使是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不论任何情况,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本约任何条款所应负的责任总额,以您就"软件"所实际已付的价款为限,并且已超过服务期限之服务费用不包含在责任范围之内。 若您就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您因任何事情拟洽询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时,请函洽: 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地址为: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6楼(200120), 电话:(021)58369258,传真为(021)68877876。